為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海關總署決定自2024年9月1日起,增加《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項下輸越南原產地證書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東南亞國家聯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項下輸馬來西亞、越南的原產地證書為可自助打印證書。其他事項按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77號(關于全面推廣原產地證書自助打印的公告)執行。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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