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公布的數據,2024年1至8月,全球共報告登革熱病例1238.9萬例、7865例相關死亡病例,其中美洲地區報告登革熱病例1164.7萬例、6612例相關死亡病例。為防止登革熱疫情傳入我國,保護出入境人員的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來自登革熱疫情發生國家(地區)的人員如出現發熱、頭痛、肌肉和關節痛、皮疹以及面、頸、胸部潮紅等癥狀,入境時應主動向海關申報,海關工作人員將按照規定程序采取醫學措施并開展采樣檢測。
二、來自登革熱疫情發生國家(地區)的交通運輸工具、集裝箱、貨物、物品應當接受衛生檢疫,檢疫查驗發現有蚊蟲的,應當按照規定實施衛生處理。其負責人、承運人、代理人、貨主、攜帶人、托運人、郵遞人或者快件運營人應當配合衛生檢疫工作。
三、口岸運營單位應采取有效措施,清除蚊蟲孳生地,監測和控制口岸蚊蟲密度,接受海關實施的口岸衛生監督。
本公告內容自2024年10月9日起生效,有效期6個月。期間對世界衛生組織公布新增的發生登革熱疫情的國家和地區按本公告執行。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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