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降低企業通關成本,促進貿易便利化,經前期試點和風險評估,海關總署決定對進口汽車零部件產品在全國海關推廣實施采信便利化措施?,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涉及CCC認證的部分進口汽車零部件產品(見附件),海關在檢驗時采信認證認可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書,原則上不再實施抽樣送檢。 二、對涉及重大質量安全風險預警措施需實施抽樣送檢的,按照海關實際風險布控指令執行。 本公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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