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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醫療物資出口質量監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海關總署決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對“6307900010”等海關商品編號項下的醫療物資(詳見附件)實施出口商品檢驗。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附件.xls
海關總署
2020年4月10日
公告正文下載鏈接: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53號.doc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53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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