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智利共和國農業部關于智利冷凍水果輸華檢驗檢疫要求的議定書》規定,即日起,允許符合以下相關要求的智利冷凍水果進口:
一、檢驗檢疫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智利共和國農業部關于智利冷凍水果輸華檢驗檢疫要求的議定書》。
二、允許進境商品
冷凍水果是指去除不可食用果皮、果核后(櫻桃除外),經過速凍處理,并在整個冷鏈環節中保持果肉核心達到-18°C或以下的水果,且符合《國際食品標準》“速凍食品加工和處理操作規范”(CAC/RCP 8-1976)要求。冷凍水果品種如下:
1. 冷凍木莓(Frozen Raspberries)Rubus idaeus
2. 冷凍博伊森莓(Frozen Boysenberry)Rubus ursinus var. Longanobaccus
3. 冷凍蔓越莓(Frozen Cranberry)Vaccinium macrocarpon
4. 冷凍蘋果(Frozen Apple)Malus domestica
5. 冷凍鱷梨(Frozen Avocado)Persea americana
6. 冷凍櫻桃(Frozen Cherry)Prunus avium
7. 冷凍番荔枝(Frozen Cherimoya)Annona cherimola
8. 冷凍葡萄(Frozen Grape)Vitis vinifera
9. 冷凍獼猴桃(Frozen Kiwi)Actinidia chinensis/A. deliciosa
10. 冷凍桃(Frozen Peach)Prunus persica
11. 冷凍芒果(Frozen Mango)Mangifera indica
12. 冷凍番木瓜(Frozen Papaya)Carica papaya
13. 冷凍菠蘿(Frozen Pineapple)Ananas comosus
14. 冷凍石榴(Frozen Pomegranate)Punica granatum
15. 冷凍藍莓(Frozen blueberry)Vaccinium spp.
16. 冷凍黑莓(Frozen blackberry)Rubus ulmifo-lius
17. 冷凍草莓(Frozen Strawberry)Fragaria ananassa
三、允許的產地
智利全境。
四、批準的加工廠
輸華冷凍水果加工廠均須在代表智利共和國農業部的智利農牧局(SAG)批準備案,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GACC)審核批準注冊。SAG每年向GACC提供注冊名單,獲得批準的名單可在GACC網站查詢。
五、出口前要求
(一)供應商管理。
SAG要求每個輸華冷凍水果加工廠保留有水果供應商清單。清單中應至少包括如下信息:供應商名稱、大區、市、果園編號和水果名稱。
所有供應水果的果園應實施良好農業操作和有害生物綜合管理,包括適合于果園植物檢疫條件的管理措施,以降低有害生物的發生。輸華冷凍水果加工廠應保存相關管理措施的副本。
(二)質量保證體系。
冷凍水果加工廠必須執行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并按照《國際食品標準》“速凍食品加工和處理操作規范”(CAC/RCP 8-1976)要求進行冷凍水果的準備、加工、儲藏和運輸,以保證冷凍水果的質量和衛生。
冷凍水果加工廠必須對出口產品進行包括農藥、重金屬和微生物在內的多種殘留檢測,并由SAG授權實驗室進行檢測、出具檢測報告。檢測報告中須明確注明冷凍水果是否符合中國對農殘、重金屬和微生物等污染物的限量要求。每批冷凍水果抵達中國時須隨附檢測報告。
SAG須按照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和世界衛生組織(WHO)發布的新冠病毒防護相關指南要求,指導和監督輸華冷凍加工企業嚴格按照FAO和WHO發布的指南作業,加強員工防護,防范產品和包裝受到新冠病毒污染。
(三)速凍處理、包裝和裝運。
冷凍水果速凍處理程序應在SAG或其授權人員監管下進行,具體程序見附件。
冷凍水果須使用新的、干凈衛生的材料包裝,符合相關安全衛生國際食品標準,以減少污染。
每個包裝箱上應使用英文標注水果名稱、出口國、果園或其注冊號、產地、加工廠、出口商和加工日期。
每個托盤上用中文或英文注明“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輸往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沒有采用托盤,則每個包裝箱上應用同樣的標記。
如使用了木質包裝,須符合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第15號(ISPM 15)規定。
(四)離境前檢驗檢疫。
出口前,SAG必須確認該批冷凍水果在-18°C或以下溫度進行冷藏和運輸。
在冷凍水果的不同加工階段(從產品預包裝到最終成品),應由SAG培訓授權的工作人員,按0.5%的比例對每批貨物進行抽樣并檢驗檢疫,確保不攜帶檢疫性有害生物,且致病微生物和農藥殘留不超過最大限量標準。如發現或檢測到任何不符合項,該批貨物不得向中國出口。
(五)植物檢疫證書要求。
經檢驗檢疫合格的冷凍水果,由SAG出具植物檢疫證書,并隨附檢測證書。植物檢疫證書附加聲明應注明:“This consignment is in compli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Chilean Frozen Fruits to China.”(該批貨物符合智利冷凍水果輸華檢驗檢疫要求的議定書。)
在項目啟動前,SAG應向GACC提供植物檢疫證書和檢測證書樣本,以便中方備案核查。
六、進境檢驗檢疫
智利冷凍水果到達中國入境口岸時,中國海關按照以下要求實施檢驗檢疫。
(一)有關證書和標識核查。
1.核查植物檢疫證書是否符合本要求第五條第(五)項的規定。
2.核查包裝箱上的標識是否符合本要求第五條第(三)項的規定。
(二)進境檢驗檢疫。
當冷凍水果到達入境口岸時,中國海關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規定實施檢驗檢疫,經檢驗檢疫合格的,準予入境。GACC將保證在冷鏈溫度下進行查驗。
(三)不符合要求的處理。
1.如發現檢疫性有害生物活體,該批貨物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2.如發現農殘或致病微生物等安全衛生項目檢測不合格,經對結果分析驗證后,該批貨物作退回或銷毀處理。GACC將立即通知SAG,暫停相關加工廠的冷凍水果輸華,直至不合格情況得到整改并獲得GACC認可。
3.如果多個加工廠連續發生不合格情況,中方將對每批冷凍水果扣留取樣送實驗室檢測,并視情況暫停冷凍水果輸華,直至有關要求得到滿足。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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